律师信息
- 姓名 : 丁力律师
- 电话 : 152-6152-1206
- 职务 : 合伙人律师
- 机构 : 江苏苏广律师事务所
- 证号 : 13202*********122
- 邮箱 : 156631273@qq.com
- 地址 : 无锡市金融一街11号平安财富中心905室
微信扫一扫关注丁力
若您有法律问题,可以点击 在线短信咨询向我发送咨询短信,我解答后,您将收到短信通知。
-
2023-11-05 15:24:38但是是我自己垫付医疗费用的,手机上的医疗费用记录可以向他所购买的保险公司司机对方全责,但是我自己垫付医疗费,用手机上的医疗记录,可以向他购买保险。现在的确保险公司只能发票。